首页 >> 动态信息 >> 最新通知 >> 正文 最新通知

远景学院关于举办2023年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学院选拔赛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23-03-02 浏览次数:

各老师、各年级:

为备战2023年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,冲刺校级甚至国家级竞赛,展示我院学生创新创业风采,彰显人才培养成效,决定开展2023年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选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项目要求

1.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允许跨年级、跨专业组建团队,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2-5人(含团队负责人),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。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。

2.参赛项目须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无任何不良信息,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;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;抄袭盗用他人成果、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,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
3.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,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;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,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、登记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、单位概况、法定代表人情况、股权结构等。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、已获投资情况、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4.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、法规的内容。须尊重中国文化,符合公序良俗。

5.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,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。已获得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,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。

注:原则上要求远景学院大一至大三学生全员参与,鼓励大四有能力、有项目的同学带领低年级同学组队参与。

二、参赛项目类型

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,培育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。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,促进制造业、农业、能源、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。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,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,促进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、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。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:

1.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,包括农林牧渔等;

2.“互联网+”制造业,包括先进制造、智能硬件、工业自动化、生物医药、节能环保、新材料、军工等;

3.“互联网+”信息技术服务,包括人工智能技术、物联网技术、网络空间安全技术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工具软件、社交网络、媒体门户、企业服务、下一代通讯技术、区块链等;

4.“互联网+”文化创意服务,包括广播影视、设计服务、文化艺术、旅游休闲、艺术品交易、广告会展、动漫娱乐、体育竞技等;

5.“互联网+”社会服务,包括电子商务、消费生活、金融、财经法务、房产家居、高效物流、教育培训、医疗健康、交通、人力资源服务等。

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,合理选择项目类型。参赛项目不只限于“互联网+”项目,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,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。

三、参赛组别和对象(详见附件1-2

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、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,分为创意组、初创组、成长组、师生共创组。具体参赛条件如下:

(一)创意组

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,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1.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团队负责人须均为重庆移通学院远景学院在读生

2.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(科技成果的完成人、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)。

(二)初创组

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(2019年3月1日后注册),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1.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,须为重庆移通学院远景学院在读生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2.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
3.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(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)可以参加初创组,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%)。

(三)成长组

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(2019年3月1日前注册);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(2019年3月1日后注册),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(含2轮次)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1.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,须为重庆移通学院远景学院在读生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2.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

3.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(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)可以参加成长组,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%)。

(四)师生共创组

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,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(如已注册成立公司,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)的项目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1.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,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(2017年3月1日后注册),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股权结构中,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%,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%。

2.参赛申报人须为重庆移通学院远景学院在读生。

3.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重庆移通学院远景学院在编教师(2022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)。

四、比赛赛制及奖励

(一)比赛赛制

比赛包括初赛、复赛和决赛,初赛和复赛采取文本评审,决赛采取路演答辩,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,最终遴选出参加学校的项目。

(二)奖励设置。

1.创新创业实践学分。根据《重庆移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团队取得奖项,成员可获相应学分。除此之外,成功报名参赛,未获得奖项的,商业计划书符合要求,进入复赛的团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,其中团队负责人可获得10分,成员可获得5分。

2.物质奖励。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,给予奖状证书和物质奖励;优秀奖4名,给予奖状证书。

3.进入决赛团队有机会参加校、市级比赛的机会,并获得经验丰富的专业项目导师的指导。

五、报名方式及要求

1.各团队将项目商业计划书(具体要求见附件3)和附件4打包以“年级+团队名”命名提交到各年级负责人处,再由各年级负责人统一发到邮箱:2570072356@qq.com。【注:此邮箱只接受年级投递,不接收单个团队投递。

2.截止时间:2023年3月20日中午12:00。压缩包命名为年级+互联网+团队个数。(如:2020级互联网+42个队伍)

3.联系电话/联系人:17882230624(李雨泽)


附件下载: